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是臺灣政府具有法律效力的目標,但持續投資化石燃料卻讓臺灣減排的努力大打折扣,也意味著政府沒有盡到為人民妥善管理基金的忠誠義務。若要有效對抗氣候危機,臺灣必須針對政府基金投資作出積極改變,與所有其他部門並行不悖。